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应在不大于0.05 mg/m³。
2.空气交换装置:舱内应设有调节清洁空气流量的装置,使空气置换率能满足测试时的要求。
测试舱应至少有2个空气取样口,位于测试舱长度方向上对称的离任一内壁至少0.6 m处,高度1.3m~1.5m间。取样管道应使用最难吸附甲醛和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惰性材料,测试时取样管与支撑件应可靠地固定,并尽量的短,箱外管道长不应超过6 m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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